江汉大学系统生物学研究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

发布者:方治伟发布时间:2021-03-21浏览次数:1136

根据江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2021年招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及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提高生源质量,改善生源结构,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满足条件的考生申请我校。

一、接收调剂专业

  

一级学位点代码

一级学位点名称

二级学位点代码

二级学位点名称

0710

生物学(理学)

071007

遗传学

0710

生物学(理学)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710

生物学(理学)

071005

微生物学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

081701

化学工程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学)

081704

应用化学

0776

环境科学与工程(理学)

077601

环境科学

  

二、接收调剂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学科门类/专业学位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理学

遗传学

280

37

56

理学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80

37

56

理学

微生物学

280

37

56

工学

化学工程

263

37

56

工学

应用化学

263

37

56

理学

环境科学

280

37

56

  

三、申请调剂程序

1.考生申请调剂复试,应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通过调剂系统填报江汉大学系统生物学研究院为调剂志愿单位。暂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

2.我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收到考生调剂信息后,将及时对考生调剂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与考生是否可以参加复试的答复。我校同意复试的考生需尽快回复接受复试或者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

3.具体复试工作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ifsb.jhun.edu.cn/)。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在调剂工作结束后,接受待录取的考生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将被正式录取。

四、调剂平台开放时间

预计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平台开放时间定于322日上午1000 - 323日下午1400

五、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调剂的考生将个人信息发至邮箱:xtswyzjhun@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15972215409

系统生物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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