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武人社发〔2016〕63号)、《武汉市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聘任暂行意见》(武人社发[2014]52号)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现就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原则
根据学校各系列、各等级岗位核定情况,充分考虑岗位等级间结构比例及相应等级空岗情况进行空岗竞聘。
二、聘用条件
(一)此次岗位聘用的条件依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江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中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执行。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不得低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且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时间不得少于2年。
(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聘任上岗实行考聘分离。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同时符合本岗位其他任职条件的,方可竞聘到相应等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
(三)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 聘用办法
(一)申请竞聘同层级高一等级岗位的人员,必须遵循逐级申报的原则,不得越级申报。
(二)教师、实验、图书系列各等级岗位数下达到各学院、图书馆,由各学院、图书馆具体组织进行聘用工作。
(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由学校组织岗位竞聘工作。
(四)业绩成果和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5月31日。
(五)2020年工勤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聘用其他条件的,通过竞聘可聘用到该工种上一级岗位。
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参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江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及本意见执行。
四、聘用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江汉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规定的聘用程序执行。
(一)2021年6月21日前
专业技术岗位
竞聘同层级高一等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1)、《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览表》(附件2)(正反打印)1份及《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附件3)(正反打印)2份,同时将《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览表》相对应的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
相关单位制定并报送《2020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合格人员岗位聘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包括竞聘时间、地点、竞聘工作小组成员、竞聘方式、竞聘程序等内容。《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
(二)2021年6月28日前
专业技术岗位
1.各学院及图书馆将评审通过拟聘到上一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附件4)、拟聘人员填写的各类表格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送人事处。
2.其他单位和部门将评审推荐到上一等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加盖公章的《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附件4)及推荐人员填写的各类表格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报送人事处。
3.学校进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同层级高一等级岗位评审。
工勤技能岗位
按审核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岗位竞聘,报送有关竞聘材料。
1.2020年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合格的人员,竞聘该工种上一级岗位的填写《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附件5)1份和《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附件3)(正反打印)2份。
2.相关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竞聘工勤岗位汇总表》(附件6),附拟聘人员填写的各类表格。
(三)2021年7月7日前
学校审核确定拟聘岗位人员,完成岗位认定。
五、组织领导
学校此次岗位聘用工作由学校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由各单位岗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岗位聘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本单位聘用工作按要求和进度顺利完成。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统筹协调和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通过岗位聘用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利益。
(三)本通知及各类竞聘表格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所有岗位汇总表由各单位填写报送电子档。
(四)各单位在岗位聘用工作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84490779,联系人:宋维玮。
附件:1.《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请表》
2.《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一览表》
3.《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认定登记表》
4.《竞聘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汇总表》
5.《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申请表》
6.《竞聘工勤技能岗位汇总表》
江汉大学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